
1、门诊部在院长的领导下,负责门诊部的医疗、护理以及行政管理工作。
2、组织制定门诊部的工作计划,经院长、主管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;经常检查考核门诊部的工作,按期总结汇报。
3、负责领导、组织、检查门诊病员的诊治和急诊、危重、疑难病员的会诊。
4、定期召开门诊例会,按时讲评考核结果,整顿门诊秩序,改善服务态度,方便病人就医。
1、门诊部在院长的领导下,负责门诊部的医疗、护理以及行政管理工作。
2、组织制定门诊部的工作计划,经院长、主管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;经常检查考核门诊部的工作,按期总结汇报。
3、负责领导、组织、检查门诊病员的诊治和急诊、危重、疑难病员的会诊。
4、定期召开门诊例会,按时讲评考核结果,整顿门诊秩序,改善服务态度,方便病人就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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